安全評價單位名稱 | 江西贛安安全生產科學技術咨詢服務中心 |
項目名稱: | 贛州稀土礦業(yè)有限公司木子山稀土礦開采工程技改項目安全設施驗收評價報告 |
簡 介: |
贛州稀土礦業(yè)有限公司甲子背稀土礦(以下簡稱甲子背稀土礦)位于定南縣城北東2°方位,直距約20km處,,礦區(qū)中心地理坐標為:115°01′30″~115°04′09″;北緯24°55′23″~24°59′28″。行政區(qū)劃隸屬定南縣嶺北鎮(zhèn)管轄。 贛州稀土礦業(yè)有限公司木子山稀土礦(以下簡稱木子山稀土礦)位于定南縣城以北東2°方位約20km處,礦區(qū)中心地理坐標為:114°58′04″~115°02′21″;北緯24°51′24″~25°02′56″。行政區(qū)劃隸屬定南縣嶺北鎮(zhèn)管轄。 2020年8月贛州稀土礦業(yè)有限公司編制了《贛州稀土礦山整合項目(一期)技改可行性研究報告》;2020年7月委托江西省贛華安全科技有限公司編制了《贛州稀土礦業(yè)有限公司木子山稀土礦技改項目安全預評價報告》,2021年4月委托中鋼集團馬鞍山礦院工程勘察設計有限公司編制了《贛州稀土礦業(yè)有限公司木子山稀土礦技改工程初步設計》(以下簡稱“初步設計”)及2021年12月編制《贛州稀土礦業(yè)有限公司木子山稀土礦開采工程技改項目安全設施設計》(以下簡稱“安全設施設計”),《安全設施設計》已通過專家組評審。國家礦山安全監(jiān)察局2022年6月9日下發(fā)了《贛州稀土礦業(yè)有限公司木子山開采工程技改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意見書》(礦安非煤項目審字[2022]12號)。設計采用露天原地浸出開采方式,產品為稀土中間產品,即氫氧化稀土,開采范圍為木子山稀土礦采礦權范圍的未開采礦體,開采標高+608m~+350m,原礦生產規(guī)模為108萬t/a,富集站生產規(guī)模為300t/a,將木子山礦區(qū)劃分7個采區(qū),分別是1~7#富集站采區(qū)。木子山礦取得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意見書后,暫未開工建設。 企業(yè)考慮集約化建設要求,委托中鋼集團馬鞍山礦研究總院股份設計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編制《贛州稀土礦業(yè)有限公司木子山稀土礦開采技改工程變更初步設計》(以下簡稱《初步設計變更》)及《贛州稀土礦業(yè)有限公司木子山稀土礦開采技改項目安全設施設計變更》(以下簡稱《安全設施設計變更》),《安全設施設計變更》已通過專家組評審。安全設施設計變更與原安全設施設計開采范圍、采礦方法、原礦生產規(guī)模一致,礦山共布置了7個富集站,取消6個富集站,僅保留4#富集站計配套設施服務于整個礦區(qū);由原設計6個首采采場變更為1個首采采場(即首采礦塊VIII-B-333-保2和III-B-D333-保2)。 木子山稀土礦4#富集站VIII-B-333-保2和III-B-D333-保2首采礦塊項目于2023年5月6日開始基建,并于2023年6月13日初完成了首采礦塊基建工程及相應的安全設施建設。 |
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鄧飛 |
技術負責人: | 管自強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檀廷斌 |
評價報告編制人: | 鄧飛 |
報告審核人: | 林大建 |
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陳浩、許玉才、黃佰揚 |
注冊安全工程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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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專家: | / |
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鄧飛、陳浩 |
時間和主要任務: | 2023年6月17日;現場勘查,收集資料 |
評價報告: |
一、評價對象及范圍: 本次安全驗收評價對象:贛州稀土礦業(yè)有限公司木子山稀土礦開采工程技改項目。 安全驗收評價范圍:為《贛州稀土礦業(yè)有限公司木子山稀土礦開采工程技改項目安全設施設計》中涉及的基本安全設施和專用安全設施。 本評價報告不包括4#富集站水冶車間、壓濾車間、場外運輸和職業(yè)衛(wèi)生評價,《安全設施設計》中不涉及到的內容亦不列入本評價報告評價內容。 二、評價結論 通過對“三同時”程序、礦床開采、采場防排水、管路輸送工程、供配電、總平面布置、通信系統(tǒng)、個人安全防護、安全標志及安全管理等10個單元進行安全檢查表評價,技改建項目的安全設施均符合《安全設施設計》及相關規(guī)程、規(guī)范要求,安全管理適應稀土礦山的生產特點。安全管理機構設置符合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guī)、標準要求的有關要求,符合《非煤礦礦山企業(yè)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規(guī)定的安全生產條件。 贛州稀土礦業(yè)有限公司木子山稀土礦開采工程技改項目驗收評價安全設施113項,其中,否決項8項均符合要求;一般項105項(缺項2項),不符合項5項,不符合項占驗收檢查總項百分比為4.5%,小于5%。 依據《關于印發(fā)金屬非金屬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評價報告編寫提綱的通知》(安監(jiān)總管一〔2016〕49號)的安全設施驗收條件判定標準,符合驗收條件。 結論:贛州稀土礦業(yè)有限公司木子山稀土礦開采工程技改項目符合《安全設施設計》及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標準、規(guī)范要求,具備安全驗收條件。 |
提交時間: | 2023年6月20日 |
現場影像資料 |
(終稿)贛州稀土礦業(yè)有限公司木子山稀土礦開采工程技改項目安全驗收評價報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