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江縣城東生態(tài)公園大型水舞聲光秀項目
發(fā)布時間:2017-11-28
安全評價項目名稱: |
余江縣城東生態(tài)公園 |
項目名稱: |
大型水舞聲光秀項目安全評估 |
簡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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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江縣城東生態(tài)公園位于余江縣城東新區(qū)龍崗嶺西側,鷹南大道以北、麗景路以南、迎賓大道以西、東渠大道以東,總占地面積約550畝。由余江縣城市建設投資開發(fā)公司投資建設及運營管理,城投公司聯(lián)合余江縣政府規(guī)劃、建設等部門成立余江縣城東東拓建設指揮部全權負責余江縣城東生態(tài)公園前期建設工程,工程總投資10000萬元。
為了更好的利用其生態(tài)旅游資源,在公園內人工湖面上打造了號稱“贛東第一秀”的大型“光、聲、電”水舞音樂表演情景秀。該水秀噴泉最高88m,噴泉表演2000m2,在龍崗嶺有2000m2的山體成像,湖面高35m,具備國際先進技術水準的O秀鋼構。
本項目于2015年6月3日,余江縣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余江縣生態(tài)公園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余發(fā)改字[2015]72號)予以通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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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檀廷斌 |
技術負責人: |
夏長喜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馬程 |
評價報告編制人: |
檀廷斌 |
報告審核人: |
周紅波 |
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檀廷斌、黃香港、謝寒梅 |
注冊安全工程師: |
黃香港、謝寒梅 |
技術專家: |
王海波 |
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檀廷斌、黃香港、謝寒梅 |
時間和主要任務: |
時間:2017.10.20;主要任務:安全評估 |
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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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基本概況:
余江縣城東生態(tài)公園位于余江縣城東新區(qū)龍崗嶺西側,鷹南大道以北、麗景路以南、迎賓大道以西、東渠大道以東,總占地面積約550畝。充分利用良好的地理和環(huán)境優(yōu)勢,依托馬鞍嶺和龍崗嶺及白塔干渠的優(yōu)良資源,將此處打造成一座集生態(tài)保護、游憩、運動休閑、旅游度假為一體的綜合性優(yōu)質公園。園內規(guī)劃大型創(chuàng)意水秀、環(huán)湖環(huán)山騎行道路、室外健身場地、兒童樂園等設施,其中人工湖面積約100畝。項目工程總投資約1億元。由余江縣城市建設投資開發(fā)公司投資建設及運營管理,城投公司聯(lián)合余江縣政府規(guī)劃、建設等部門成立余江縣城東東拓建設指揮部全權負責余江縣城東生態(tài)公園前期建設工程。該工程施工單位為潤邦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監(jiān)理單位為江西恒實建設監(jiān)理咨詢有限公司,于2015年3月開工建設,主體工程現已竣工完成。
為了更好的開發(fā)余江縣城東生態(tài)公園旅游資源,在其人工湖面上打造了號稱“贛東第一秀”的大型“光、聲、電”水舞音樂表演情景秀。該水秀噴泉最高88m,噴泉表演2000m2,在龍崗嶺有2000 m2的山體成像,湖面高35m具備國際先進技術水準的O秀鋼構,極具藝術渲染力,在國內也具有領先水平。
本水秀將通過當今最新穎的噴泉表演、燈光表演、水幕裝置成像系統(tǒng)和高空光影秀表演,運用先進的聲、光、電等手段,將余江的文化符號和情感脈絡,巧妙地植入一幕幕絢麗的畫面之中,創(chuàng)作出一部“動感,動心、動情”的視聽佳作。作品《映像余江》不僅旨在打造一場震撼人心的“視聽盛宴”,更希望通過這場水舞秀讓游客和市民在表演中感知余江博大精深的文化和充滿活力的城市面貌。
該水秀內容上選取余江過去、現在、未來的城市發(fā)展狀況、藝術文化特色以及城市人們的幸福生活等作為主題,結合水元素為載體的特點,以非寫實的,抽象、蒙太奇的手法充分彰顯余江城市的獨特美感和魅力,給人以一種強烈的文化認同感、自豪感和幸福感,凸顯城市與人之間的深厚情感。 形式上:聲光秀色彩絢爛而不失唯美,動與靜結合,水與光影、音樂音效結合,帶給人強烈的視聽沖擊力和震撼力。光影效果和水幕視頻特效交相輝映,畫面的線條感強而有力,虛實結合,意境無窮。音樂時而恬靜柔美、時而氣勢蓬勃。風格上:以余江的文化基礎元素,強調精神的抽象化表達,用城市的魅力來吸引人、打動人、振奮人,引起人的共鳴。時尚、動感、大氣的元素貫穿全篇,讓人充滿興奮與期待感,水舞秀表演在立體空間中得到了延展,以全新的藝術視角,演繹文化的張力與人文精神。通過聲、光、水、火、影的綜合數字集成,打造老百姓喜歡,愛看的佳作。
建設施工中存在的主要危險有害因素為人為傷害、擁擠、踩踏、觸電、淹溺、坍塌、水柱傷人、火災爆炸、惡劣天氣、地震、暴雨洪水、強風等。應重點防范的危險有害因素是人為傷害、擁擠、踩踏、觸電、淹溺。
評估結論:
根據相應法律、法規(guī)、標準、規(guī)范、規(guī)章的要求進行檢查,余江縣城東生態(tài)公園大型水舞聲光秀項目的安全技術、控制措施、安全管理、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等基本符合要求,可以有效地控制安全事故的發(fā)生。在按要求完成第6章提出的對策措施整改后,余江縣城東生態(tài)公園大型水舞聲光秀項目安全管理和安全設施可有效地控制安全事故,降低事故發(fā)生的可能性和事故嚴重程度,其風險在可以接受范圍內。
1、人工湖周邊設置防止失足淹溺的防護圍欄,配備落水急救設施(救護人員、救生艇、救生衣、救生圈等)。
2、湖岸燈具電纜線合理規(guī)劃,穿管及用支架固定,遠離鐵質或不銹鋼護欄,防止觸電,并設置安全警示標志。
3、水上橋梁、木廊應設置單方向疏導標志及引導人員,危險走廊設封閉警戒措施,禁止人員進入。
4、電氣設備及噴泉設備設置防觸電隔離設施,并設良好接地。
5、噴泉控制室按要求另開1道門,控制操作臺與配電控制柜有效隔離,配電柜之間應保留適當間距。
6、噴泉噴射控制系統(tǒng)設置方向控制,避免水柱傷人。
7、LED系統(tǒng)等鋼架建筑基礎設置緊固措施,防止強風等造成倒塌,做接地保護,防止觸電,設置隔離護欄,設置禁止攀爬、有電危險等警示標志。
8、LED系統(tǒng)鋼架屏后山體臨近部門進行清理,防止落葉、樹枝接觸持續(xù)發(fā)熱的燈具,造成短路或火災危險。
9、特種設備應向主管部門登記申報,并經檢測合格后投入使用。
10、配套建筑物及室內外電氣設施應經防雷檢測機構檢測合格后投用。
11、園內主要、次要道路應設置明顯的應急疏散及逃生標志,設置園內布置圖及疏散道路圖。
12、公園舉辦大型活動時,周邊道路應加強交通管制及定向疏通引導,控制活動周邊人流量。
13、設置應急保障電源,停電時能夠及時消除隱患。
14、控制室等場所設置適量的消防器材。
15、設置有效的日常照明燈具及應急照明燈具,大型活動結束時確保人員正常疏散照明需求。
16、公園人員易聚集的場所設置視頻監(jiān)控系統(tǒng),監(jiān)控進入人流量及可疑人員動向。
為加強公園安全管理的規(guī)范化、標準化,有效防范重大安全事故的發(fā)生,及時排查和消除各類事故隱患,保障職工和游客的安全,結合公園實際情況,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及應急預案等。
一、公園應成立安全工作領導機構,建立、健全各項安全工作制度,明確職責,確定各級、各崗位的安全責任人,完善安全工作條件,確保安全。
1、安全工作責任人對本單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負責,職責如下:
1)建立、健全并督促落實各項安全工作責任制;
2)貫徹執(zhí)行安全生產、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內保安全等各項法律、法規(guī);落實上級主管部門各項要求;
3)組織制定并督促落實安全工作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
4)組織制定并實施各項應急救援預案,并實施演練;
5)保證本單位安全工作投入的有效實施;
6)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工作,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7)負責各項安全責任書的簽訂及管理工作;
8)及時、如實報告各項安全事故和調查處理;
9)定期組織研究各項安全工作;
10)建立健全各項安全委員會組織,將安全工作與單位其他工作同計劃、同布置、同落實、同檢查、同總結、同考核。
2、安全工作管理人應履行下列職責:
1)擬訂年度安全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各項安全管理工作;
2)組織制訂安全工作制度和保障安全工作的操作規(guī)程并檢查督促其落實;
3)擬訂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
4)組織實施安全檢查和隱患整改工作;
5)在職工中(包括駐園各類人員)組織開展安全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6)安全工作責任人委托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安全工作管理人應定期向安全工作責任人報告安全工作情況,及時報告涉及安全的重大問題;
7)對本單位的安全工作負主管范圍內的責任;
8)定期研究安全工作,加強協(xié)調溝通。針對存在問題,確定解決辦法。
3、安全工作管理機構應履行下列職責:
1)嚴格落實各項安全工作措施,督促落實相關部門消除安全隱患;
2)加強重點崗位、重點部位的安全管理;
3)組織實施對本單位安全設備、設施、機動車、滅火器材和安全標志的維護保養(yǎng),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4)組織開展安全檢查,及時發(fā)現和消除安全隱患。對有關部門指出的安全事故隱患和提出的改進建議,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解決,并將結果報相關部門。對暫時難以解決的事故隱患,要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
5)組織落實各項應急預案的演習;
6)組織實施年度安全工作計劃,落實責任制;
7)制定本單位安全工作職責、制度、安全操作規(guī)程;
8)組織實施對全體職工的安全培訓及游客的安全知識的宣傳;
9)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安全工作。
4、安全工作人員應履行下列職責:
1)在安全工作責任人和安全工作管理人的領導下開展安全工作;
2)安全設施、滅火器材和安全標志的檢查、維護、更新;
3)日常安全巡視,發(fā)現隱患及時上報;
4)緊急情況下的疏散、救護工作;
5)其他安全工作。
二、公園應具備下列安全條件:
1、經營服務場所和設備、設施符合有關安全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和國家標準或者行業(yè)標準的要求;
2、建立健全安全責任制,安全工作責任制應當明確各崗位的責任人員、責任內容和考核要求,形成包括全體職工和全部經營服務活動的責任體系;
3、依法設置安全工作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安全工作管理人員;
4、從業(yè)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yè)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上崗人員應掌握本崗位安全應急處理方法;
5、安全工作負責人和安全工作管理人員具備與公園管理相適應的安全知識和管理能力;
6、從業(yè)人員經安全教育和培訓合格。特種作業(yè)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yè)培訓,取得特種作業(yè)操作資格證書,持證上崗;
7、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標準或者行業(yè)標準規(guī)定的其他安全條件。
三、公園應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規(guī)章制度和相關操作規(guī)程。安全工作規(guī)章制度應當包括:
1.教育和培訓制度;
2.檢查制度;
3.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4.具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經營服務場所、設備和設施的安全管理制度;
5.危險作業(yè)管理制度;
6.特種作業(yè)人員管理制度;
7.勞動防護用品配備和管理制度;
8.獎勵和懲罰制度;
9.事故報告與調查處理制度;
10.應急處置制度;
11.安全風險預測評估制度;
12.其他保障安全的規(guī)章制度。
四、應對職工進行各類安全教育,包括:職工崗前安全教育、換崗人員安全教育、外來人員安全教育、日常全體職工安全教育等。制定教育計劃,對教育內容、教育時間、教育要求、教育經費等做出明確的規(guī)定,并對教育結果進行檢查與考核。
要利用窗口單位的特點,在重點時期采取廣播、板報、櫥窗、牌示、網絡、視頻、發(fā)放宣傳材料等形式,向廣大游客宣傳各項安全游園知識。
五、 安全標志
1.應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場所和有關設備、設施上,設置安全標志,安全色及安全標志應符合GB2893《安全色》、GB2894-2008《安全標志及其使用導則》的規(guī)定。安全標志應在醒目的位置設立,清晰易辨,便于從業(yè)人員和社會公眾識別。各種安全標志應隨時檢查,發(fā)現有變形、破損或變色的,應及時整修或更換。戶內標牌、海報等不允許遮擋安全標志;
2.在游覽危險地段、水域及有害動植物生長地區(qū),應完善安全防范措施,設置明顯的警示標志,并應專人負責。非游泳區(qū)、非滑冰區(qū)、防火區(qū)、禁煙區(qū)應設置明顯的不允許標志;
3.在園內施工,應當設置明顯的施工標志,并提供安全防護措施;
4.消防標志的設置應符合GB 13495《消防安全標志》及GB 15630《消防安全標志設置要求》的規(guī)定。
六、公園建筑物、游樂設施、公園制高點等應按照相關規(guī)范安裝防雷設備,并在每年雷雨季節(jié)前進行檢測維修,保證完好有效。公園應對所管轄范圍內的各種建筑物、構筑物安全管理負責,杜絕發(fā)生事故。
七、公園應加強對園內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的安全檢查,儲存地點應選擇干燥、通風、蔭涼處,有詳細的出入庫記錄,做到管理制度落實、安全措施到位、確保安全。
八、配電室的安全管理
1.配電室內禁止吸煙。非電工人員不許隨便進入配電室;
2.配電室應配備用電設備布置平面分布圖、配電線路平面分布圖、變、配電系統(tǒng)操作模擬圖板等安全技術資料;
3.配電室內應保持整潔,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等物品。應保持配電室的滅火器完好有效,嚴禁將滅火器材挪作他用;
4.定期對變壓器、開關柜進行檢修維護清掃,一般每年不應少于二次。一般情況下,室外高壓配電裝置至少每半年一次,室內高壓配電裝置至少每年一次。保持設備正常完好、清潔,安放擋鼠板,防止因塵污、小動物等造成短路,對電氣設備、線路要經常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解決;
5.電工在維修、安裝電氣設備、線路時,應按規(guī)程操作,不準違章操作,電器設備周圍按規(guī)定鋪設絕緣墊并樹立警示牌;
6.配電室和值班室應分開,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認真負責,做好運行和值班記錄,執(zhí)行交接班制度;
7.安裝或移動電氣設備,應由電工按照DL409《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電力線路部分)》的要求進行接線和安裝。任何部位的線路、閘箱、開關應符合安全規(guī)程,除電工外不允許任何人擅自接電源或接線增容;
8.電器設備應安裝漏電保護裝置和過載保護裝置,漏電保護裝置和過載保護裝置不允許任何人擅自拆卸、移動,需要移動、保養(yǎng)維修時應由電工辦理。所有電器設備嚴禁超負荷用電;
9.電纜、電線的布置應隱蔽,接頭、觸點不得外露,不得危及游客的人身及財產安全;
10.應建立安全用電制度,嚴禁違章用電,保證用電安全;
11.凡是游客可接觸到的電力設備設施應在明顯位置設有國家規(guī)定的安全標識及警示語;在安裝照明燈具或其它電器設備時,所有電氣線路應穿套管保護同時安裝漏電保護裝置。
九、在各種游客集中且容易發(fā)生跌落、淹溺等人身事故的地段,應設置不允許游泳牌示及拉設警示線帶或安裝安全防護性護欄。
十、大型活動的安全管理
1、大型活動的承辦者對其承辦活動的安全負責,主辦者及其他參與大型活動的單位依照《北京市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管理條例》履行安全職責;
2、大型活動前,承辦單位應制定相應的安全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并請專業(yè)部門研究制定風險評估報告。報當地公安、消防部門審查批準后方準進行。文物保護單位還應報文物保護部門審查批準;
3、活動場所及設施應符合有關部門的安全要求;
4、安全出入口和安全通道要設置明顯的標志標識,安全標志應符合GB/T 2893、GB 2894-2008及GB16179,保證暢通;
5、必要時在場所入口處按公安機關的要求設立安全疏導緩沖區(qū)和單行線;
6、配備應急廣播、照明設施,并確保完好有效。應急廣播應采用雙語;
7、安全技術防范設備、設施應與舉辦活動的要求相適應。
十一、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
1、應加強對特種設備的安全技術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并向特種設備監(jiān)督管理部門注冊登記,實行定期檢驗制度。未取得特種設備使用證的,不得投入運行;對存在安全隱患的特種設備,應停止運行;
2、使用特種設備的應建立安全技術檔案,檔案內容依據《特種設備監(jiān)察條例》第二十六條規(guī)定。
十二、設施的安全管理
1、有游樂設施的公園應建立健全安全責任制等各項規(guī)章制度,操作、維修人員應按照《游樂園管理規(guī)定》通過考核,持證上崗;
2、應設置游樂引導標志。在入口處向游客做出安全保護說明和警示,設施運行時注意游客動態(tài),及時制止游客的不安全行為;
3、游樂設施的使用應符合《游樂園管理規(guī)定》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的規(guī)定;
4、嚴禁使用未檢修或者檢驗不合格的游藝機械和游樂設施;
5、應對游藝機械和游樂設施按照特種設備質量監(jiān)督和安全監(jiān)察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安全運行檢查并做好各項安全記錄。
十三、監(jiān)控系統(tǒng)的安全管理
1、監(jiān)控室應設專人值班,值班人員須經有關部門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值班期間嚴禁脫崗、空崗,值班時要密切注意重點地區(qū)、重點部位的監(jiān)控圖像,并做好值班記錄;
2、按規(guī)定妥善保存監(jiān)控圖像資料(30天),留存期滿的圖像資料可根據情況自行刪除,嚴禁外傳;
3、視頻監(jiān)控系統(tǒng)出現問題時應及時維修,確保系統(tǒng)正常運轉;
4、新建、改建監(jiān)控系統(tǒng)所使用的設備設施應確保與中心監(jiān)控系統(tǒng)兼容。
十四、消防安全
1、公園應根據本單位經營活動的特點,加強消防管理,防止火災事故發(fā)生,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組織、管理制度及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guī)程,明確消防安全責任,確保安全經營。
2、應按照有關規(guī)定,結合自身的實際情況,制定并完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至少每季度進行1次演練。
3、公園內應按照消防安全有關規(guī)定合理設置消防水源、消防設施,保證消防通道暢通并嚴格貫徹有關消防法規(guī),建立志愿消防隊,組織相應的消防演習,并按要求配備足夠的滅火器、滅火皮條、滅火彈等消防器材。消防器材應登記造冊,專人管理,每年定期檢查維修保養(yǎng),保持完好有效;
4、滅火器配置應按GBJ140《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guī)范》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營業(yè)區(qū)域應按滅火器配置場所的危險等級配置相應滅火級別的滅火器。建筑物內滅火器材配置點的間距不大于20m;
5、公園購置維修消防器材時其質量應符合相關的國家、行業(yè)標準及公安消防機構的要求。
6、公園的消防檢查應遵守《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第二十五條的規(guī)定。
十五、治安保衛(wèi)
1、公園應設置治安保衛(wèi)專職機構并建立專職治安保衛(wèi)巡邏隊伍,建立各項治安保衛(wèi)制度;在重點時期和重點部位應加強巡邏力量,及時疏導游客,并做好處置突發(fā)治安事件的準備。
2、公園重點部位應采取必要的技術防范措施,并建立值班制度。
十六、應急預案
1、應根據《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的要求編制公園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2、應急預案內容應包括:應急救援系統(tǒng)組織(包括指揮系統(tǒng)和機動救援隊伍)及其職責,危險目標的確定和潛在危險性評估,應急救援預案啟動程序,緊急處置措施方案,應急救援組織的訓練和演習、應急救援設備器材的儲備,經費保障。
3、應急預案中應結合公園實際情況,對重點時期(黃金周、主要節(jié)假日、大型活動等)及重點部位制定最大游客量預警線。接近或達到預警線游客量或遇有緊急情況和突發(fā)事件時,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采取臨時關閉景區(qū)、展館、疏散游客等措施,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4、突發(fā)事件發(fā)生時,職工任何人一經發(fā)現應立即報告公園值班室或保衛(wèi)科,并說明事件發(fā)生的地點、性質及程度;當時在園的最高領導為處置突發(fā)事件的總指揮,在接到報案后應立即啟動本園的應急預案,立即調動機動隊伍,攜帶相應的工具、器材在第一時間內到達現場,立即處置;同時安保部門應根據當時的情況組織第二批處置力量到現場。公園領導在指揮處置突發(fā)事件的同時應立即將相關情況報上級主管部門并隨時通報處置情況。
5、公園要完善各項應急預案,每半年進行1次演練。特殊情況下增加演練次數。有關責任人和職工能夠掌握預案內容,履行預案規(guī)定的崗位職責。
1、重大活動之前應制定詳細的活動方案,并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
2、開放景點萬一發(fā)生險情,責任區(qū)域人員應立即進行撲救,及時報告應急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調集力量組織撲救。
3、發(fā)生涌堵、景點人員爆滿,工作人員應及時向應急領導小組報告,應急領導小組接到報告后,在第一時間組織力量進行疏散、救援,再視情況報110或120。同時公園門口設口截留游客暫?;蚍峙M入。
4、應急出口設在公園大門東、西出口,中部廣場,并設告示牌。
5、重大活動期間,各道路、出入口增加管理人員,對環(huán)山木棧道、湖心木棧道實行游客單向分流,維持秩序,掌握人員流動情況。在公園大門口、廣場等重要部位,設置專人維護秩序。
6、與公安、安監(jiān)、消防等部門溝通協(xié)調,強化聯(lián)動執(zhí)法。做好遠端疏導、周邊控制和現場組織等工作。要提前做好路況、車況和停車場的檢查維護,增加重點路段、道口和旅游景區(qū)周邊的交通疏導。認真做好現場客流疏導和應急處理,嚴防群死群傷、食物中毒等惡性事故發(fā)生。
7、加強對可疑人員的巡查和盤查,防止危險恐怖人員進入,造成群體傷人事故發(fā)生。
8、群體活動現場配備醫(yī)療、消防、交通、安保保障小組,防止意外事故發(fā)生時及時處置救助傷員、控制現場秩序,減小次生傷害發(fā)生。
1、通信保障:建立健全應急通信保障工作體系,通過有線通信和無線手機等,確保應急指揮等處置工作通信暢通。
2、交通運輸:保證必備的交通工具,并知會區(qū)交通局、區(qū)公安局等部門,以保證緊急情況下應急交通工具的優(yōu)先安排、優(yōu)先調度、優(yōu)先放行,確保運輸安全暢通。
3、物資能源:要根據應急需要,調集和征用必要的物資和裝備,統(tǒng)一協(xié)調能源供應等工作,保障應急處置工作需要。
4、治安維護:根據應急需要,按照有關規(guī)定和程序,調動派出所、預備役等參與重大群體性事件的應急處置和治安維護,加強對重點地區(qū)、重點場所、重點人群、重要物資設備的安全保護,依法嚴厲打擊重大群體性事件發(fā)生過程中的違法犯罪活動。必要時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態(tài),保證社會秩序正常。
5、人員防護:重大群體性事件發(fā)生時,要制定緊急疏散管理辦法和運行程序,明確各級責任人,確保在緊急情況下廣大群眾安全有序轉移或者疏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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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時間: |
2017.1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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